2013年我市城乡居民
医保报销政策有新变化:封顶额提高,病种范围扩大,
重大疾病再保险,未成年人待遇提高……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我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推进“双爱”活动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2013年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记者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公室了解到,201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住院及特殊病门诊(除糖尿病门诊外)封顶额将从2012年的每人最高10万元提至18万元。普通门诊封顶额将从2012年的每人400元提至750元。
重大疾病病种范围大幅度扩大。2013年重大疾病病种报销比例可达到80%及以上,病种从2012年的5种扩展至18种。原先的5种分别是宫颈癌、乳腺癌、终末肾(肾衰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艾滋病机会感染。新增病种有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肺癌、胃癌、食道癌、直肠癌、结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型糖尿病。
将出台重大疾病再保险政策。2013年,我市将出台重大疾病再保险政策,该政策出台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自负金额超过1万元的均可纳入商业再保险,可再得到商业保险公司一定比例的再报销。
继续提高未成年人待遇。据悉,2013年0至18周岁参保对象住院,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市外80%。0至14周岁儿童的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在限价范围内按总医疗费用的80%报销(需至规定的定点医院住院)。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户口登记后,随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不需要缴纳医保费即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医保费。
报销享受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办理核销时限放宽到2014年3月31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公室咨询电话:65811820、65812820、65068709。
市委副书记陈胜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孟甫、市政协副主席王翠珠出席会议,副市长钱定荣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