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孤儿纳入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就近安排入学,优先安排廉租房,优先领取发放租赁补贴,乘坐班车费用减半。11月28日,沈阳晚报记者获悉,沈阳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沈阳市孤儿的生活、教育、康复、医疗、住房以及未来就业等多方面予以保障。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对暂时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以及因父母重残、服刑或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等原因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可比照孤儿予以救助。
为确保孤儿生活,沈阳市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按照不低于全市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意见》要求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至于参保(合)费用,沈阳市政府要求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同时决定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孤儿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各级政府及慈善组织可为孤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或补充保险。
《意见》还规定公安、司法、交通等多个部门要切实保障孤儿利益。公安部门要及时出具弃婴捡拾报案证明,积极查找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及时为孤儿收养、安置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对拐卖孤儿、遗弃婴儿和利用孤儿从事非法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坚决打击。交通部门对持有《儿童福利证》的孤儿乘坐长途客运班车、轮船的,减免乘坐费用的50%;乘坐市内实施IC卡收费的公交车辆,可享受优待政策。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