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芳报道:昨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探索建立补充
医疗保险制度听证会上,来自各行各业的27位代表积极为我市即将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献言献策,并一致认为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不仅能满足参保人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需求,还能降低参保人家庭因大病重病而致贫的风险。
四体系保障项目全覆盖
但由于大病保障制度尚未健全,一些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因病致贫的风险仍然存在,我市拟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建立政府主导、商保承办、多方监管、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紧密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
“将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制度供给和监督管理上。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补充保险,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服务供给,全面提高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参保人员缴费方式成关注焦点
在座谈会上,补充
医保的保障对象和缴费方式,成为27名代表们争论的焦点。来自晨光律师所的何女士认为,补充医保在新建立时期,如果保障对象将四类参保群体都纳入进来有一定的难度。补充医保可先在职工或是城乡居民参保群体中先行先试,然后再向其他类参保人群广泛推开。而几位市民代表则认为保障对象应是全部的参保人员,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在保障对象上,引入的商业机构不能对参保人设置健康“门槛”。
在缴费方式上,代表一致认为要采取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各缴一部分。有医院代表认为个人缴费部分应按自愿、各取所需原则进行。而商业机构则表示,个人缴费必须要强制性,不然容易被参保人钻空子出现道德风险,健康人少缴或不缴,也有违保险基金的“共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