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近年来,吉林省以城镇居民、大中小学生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为重点,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本解决了51万中央及中央下放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依法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保历史遗留问题。大学生社会群体纳入医保范围。加强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2.5%,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基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多年来,吉林省不断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基金风险预警制度,完善基金财务业务管理,确保基金合理使用。目前,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累计结余基金已达到162亿。
参保人员的待遇不断提高。吉林省经过多年的运行和完善,职工医保起付线逐年降低,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断提高,门诊慢性病补助病种有所增加,政策支付范围不断扩大。如今,吉林省住院起付标准已平均降低了三分之一,住院个人负担比例平均下降10至15个百分点。完成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化数据库升级,医保用药增加了200多种,参保受益面不断扩大,医疗保险报销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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