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会上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实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全市共有127个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门诊统筹范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居民医保参保人务必要就近选择社区定点。
“按照传统观念,一生病就往医院跑,头疼脑热打个针、吃个药也要排长队,花好几百甚至上千元。但如果从社区医疗机构看病,不但不用排队,花费也会减少。而实行门诊统筹后,看病还能报销,真正实现了大病去医院,小病进社区。”米良川说。
另外,济南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居民,参保人一定要在12月31日前依照就近原则选择社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进行备案,否则无法正常享受门诊统筹的有关待遇。婴幼儿、在校中小学校学生也在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内,有些虽然是从学校统一缴纳的医保,但此次社区定点并不由学校统一办理,而需要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由家长代理选择合适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并备案。
每次超出50元后超额可报50%
参保居民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费用超出5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
门诊统筹只对参保人发生在备案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医疗行为,给予报销。
门规病人选了门规定点
再选一家社区定点
记者了解到,对于居民医保参保人来说,享受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参保人还可以申请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同时,自2013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规的备案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但不限社区或综合定点。原居民医保门规备案超过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于今年12月31日前,到所在区医保办办理定点变更手续。逾期未变更的,市社保局将进行统一变更。
门诊统筹如何报销?
参保人在社区定点就医时,可以凭居民医保卡,使用医保系统办理就医结算,只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部门与定点社区进行结算。
如果参保人暂时无卡,可以先到所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门诊统筹无卡证明后,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结算,同样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参保人选一家社区定点备案时带身份证和医保卡
按照要求,居民医保参保人本人自愿,可根据个人情况,就近选择济南市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市共有127家,具体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方网站或到就近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查询。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应在12月31日前,持居民医保卡或身份证到社区定点备案。备案后,长期有效,只要不更改定点机构就不必每年重复备案。明年起,如果参保人想要变更备案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只需要在居民医保缴费期内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重新办理即可,上次备案信息自动终止,产生新的备案信息。
大学生选择校医院定点
费用按60%支付
据介绍,此次实行门诊统筹选择社区定点,对于参保大学生来说,由所在学校于每年缴费期内统一选择本校医疗机构或一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承担本校全部参保大学生的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工作。
根据要求,参保大学生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大学生的一个医疗年度为每年的9月至次年8月。
参保大学生于寒暑假、实习、法定节假日及休学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和经本校批准转诊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回校后将现金报销材料交至学校经办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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