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大病医保覆盖全省农民
对7类人员进行救助
记者:哪些人可以享受农村大病医保?保障水平怎么样?
王国敬:根据规定,全省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享受大病医保,在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得低于70%。
同时,对于新农合报销之外农民实际自负的医疗费,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和省卫生厅最近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民政部门还将对7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对患者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按不低于50%进行救助。
也就是说,对于贫困农民来说,除了新农合至少报销70%以外,剩余的30%至少还可以报销一半,加上慈善机构的救济,大病费用中至少有90%以上可以报销。在此基础上,各地还有一些突破性的做法,如天台县还实施重性精神病人、儿童(0至14周岁)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治疗全免费;温岭市低保尿毒症患者透析费全免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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