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民在省城看病,出院时就能领到新农合补偿款,这个做法真是暖心!”9月23日,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出院结算大厅,来自临县的患者张二胜激动地说。
2010年8月,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先后与临县、柳林县、洪洞县卫生局签订异地直补合作协议书。这些县区的参合农民来医院看病,出院时只需缴纳自付费用,新农合报销费用由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与医院直接对接,实现即时结算。这就意味着,农民患者出院时就能领到报销款,回城后不用再为了报销医疗费而来回奔波。与此同时,医院为了缓解农民看病负担,郑重承诺:出院结算时,将在医疗总费用上为农民减免10%。
目前,我省11个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还没有完全实现跨市异地报销。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参合农民在其他市看病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本地办理手续,领取报销补偿款。“这确实给农民看病带来了一些麻烦。”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赵建平介绍:以临县为例,该县平均每年有6000人次左右的农民患者外出就医,其中,有3000多人会因病情需要,选择到太原市的省级大医院就诊。“过去,经常有农民到我们医院看病后,由于口音难辨造成了住院报销单据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不符。这样,参合农民为了顺利领到补偿款,回乡后必须拿着相关证明,在乡村、县城和省城之间来回奔波,费钱又费力。”赵建平说,异地报销和出院直接补偿政策为农民省去了这些麻烦。
此外,按照医疗费优惠10%的比例,医院还为这三个县区的参合患者免去了33。4万余元的住院费用。据悉,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已连续两年获得省级“新农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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