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平:参保人员患病住院治疗而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无相应医疗设备,或未开展此项医疗业务而需转往外地检查、治疗的,经本统筹区内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确需转往外地诊疗的,由该医院诊治医生开具《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查表》,经科主任签字,医院医保办签署意见,报市医保处批准后方可转诊。因病情紧急,来不及办理手续的,须在7日内补办。未经批准转诊或虽经批准转诊但其发生的医疗费用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转诊时间不得超过30日,若病情特殊,诊治时间超过30日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退休待遇、遗属补助,为民解忧
冯珊珊(城区居民):我的叔叔“买断”工龄做小生意,现在快60岁了,听说办理退休要看工作档案,但他的档案丢了,请问怎么补办才不影响办理退休?
张军平:企业职工档案丢失,可以补档办理退休手续。但在补档前,应到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提取有力依据,如招收、分配和安置相关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学历和岗位技能材料;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等等。持相关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情况进行核实后,才可补办档案,继而办理退休手续。若想办理补档手续,又没有任何材料依据,则不能办理补档,这种情况下,办理退休手续只能按实际缴费年限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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