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关节炎……这些都是合肥医保所划分的门诊特殊病。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合肥医保将调整8种特殊病的最高支付额。
据人社部门介绍,合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殊病支付限额、诊疗项目、用药目录在近日作出调整,并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此次调整涉及到8种门诊特殊病,它们的支付额度将有所提高。其中,慢性肾功能不全:职工医保提至3600元,居民医保提至216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职工医保提至24000元,居民医保提至14400元。
同时,职工医保肝硬化、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调整至2400元;慢性心力衰竭调整至3000元;恶性肿瘤调整至4500元。居民医保上述6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变。
除了几种门诊特殊病最高支付额有所调整外,此次合肥医保还将心脏移植术后参照了肾移植术后的诊疗项目、用药目录执行,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60000元、48000元。
另外,此次还规范了再生障碍性贫血审核期限。再生障碍性贫血待遇享受期限为3年,同时每年参照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管理办法年审。“3年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经重新审核鉴定符合条件后可以继续延长享受期限。”合肥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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