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参保,家人受益。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从今日起,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健康综合子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各项费用,在其无健康综合子账户,或健康综合子账户不足支付的情况下,可使用家庭成员的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支付。
据了解,健康综合子账户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自付医疗费。这里的家庭成员是指: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且上述人员均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健康综合子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以下简称“家庭医疗共济网”)。建立了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各项费用,在其无健康综合子账户,或健康综合子账户不足支付的情况下,可使用家庭成员的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支付。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上述办法执行。未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人员,只能使用本人的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支付规定的相关费用。此外,记者获悉,参保人员可使用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以及医疗器械和消杀类产品。参保人员在每社会保险年度内,使用健康综合子账户支付符合规定的各项费用,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市人社局将根据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的积累情况,适时调整使用额度,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