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日,珠海于全省率先启动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将本市中专、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及儿童纳入医保范围。虽然理论上说来,孩子一出生便可以参加未成年人医保,但因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需要户口,而婴儿从出生到办好户口、参加医保之间,存在一个“空档期”。在此期间,婴儿常发生新生儿肺炎、病理性黄疸等常见病,这部分费用由于没有医保,多为家长自付。
昨天,珠海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新生儿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实质可以概括为“提前参保,一出生就享受待遇”。按规定,父母任何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加本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缴费和待遇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与此同时,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包括市内外出生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应凭新生儿本市户籍凭证,办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资料变更。资料变更前因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待资料变更后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予以报销。该政策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介绍,目前珠海全市新生儿每年约计1万人,据估算,患新生儿常见病的为四分之一左右。珠海市人社局表示,预计2500个新生儿将因此项政策受益,社保投入为此预计新增约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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