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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汕头将成首批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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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负担,我市把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最大社会效益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从今年10月1日起,一档、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其年度累计可报销医疗费用限额分别提高至16万元、18万元;参保人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

  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汕头将成首批试点城市

  今年来,我市以惠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在全省率先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均等化。记者获悉,继今年4月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首批城市之一,近期还将被确定为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首批试点城市。

  据悉,截至今年10月,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90.78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43.99万人,职工医疗保险46.79万人,完成省下达的扩面任务。

  为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负担,我市把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最大社会效益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从今年10月1日起,一档、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其年度累计可报销医疗费用限额分别提高至16万元、18万元;参保人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

  我市还确定了逐步提高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水平的思路。由财政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农村五保户、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让重点人群可以享受医疗保障。

  据悉,我省即将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对患重大疾病的参保人,给予再报销大部分费用。对此,我市正加紧做好准备工作,待省的方案出台后,即尽快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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