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录用劳动合同制工人,须先到市就业管理中心(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c区一楼)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后,再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c区二楼)办理参保手续;辞退劳动合同制工人,须先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后,再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停保手续;如有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办理停保手续后,需再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简化业务流程,不再区分本市户籍和外来人员的录用备案,同时失业登记不再作为录用备案的前提条件。
另外,为方便用人单位,提高办事效率,1月4日起,办理录用备案(退工)和社保参保(停保),需要进行网上k盘申报或电子报盘。对不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录用备案(退工)和社保参保(停保)电子文档模板,用人单位在办理录用备案(退工)和社保参保(停保)手续时必须提供规定格式的excel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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