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自重新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深圳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医保缴费有变化,目前由养老保险基金每月缴交的医保,今后有可能由参保人自行缴交,累计缴费年限最高达25年,才能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少市民对此提出异议,认为缴费年限太长,增加了参保人负担。
在深圳打工12年,如今已年届四旬的申正国,不打算再为自己缴纳医保费用了。让他做出这一决定的,正是《办法》中“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等新规定。“像我们这些打工的会经常换工作,谁能保证25年的时间能够连续缴费,中断三个月就清零,那我们之前交的全都没用了?”申正国说。
“法制办正在整理收到的意见,对于其中合理的诉求,也会考虑作相应的修改。”6月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圳市社保局的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如是说。
接受采访的专家则认为,深圳医保新政遭遇的尴尬,与我国目前医保以地方为主体的制度相关。在国家对于医保的基本问题没有形成统一标准时,地方政府制定的标准,往往会向本地利益倾斜,而这是造成目前对医保政策诸多不满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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