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跨省医保结算扩至20省市区,如何申办?
目前我省省际异地就医结算取得了新进展,不仅在国内的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地区增至20个,而且除了我省省本级外,海口市和三亚市市本级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也可以在协议合作地区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下一步,省内职工异地人员可以在协议合作地区进行异地就医结算而不需拿材料回参保地走流程报销。
已与12个省市区开展医保异地结算业务
截至2012年11月,我省已与20个省区市统筹区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或框架协议,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区本级、贵州省省本级、山西省省本级、黑龙江省省本级、吉林省省本级、甘肃省省本级、内蒙古自治区区本级、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本级、陕西省省本级和青海省省本级,以及广州市市本级、南宁市市本级、柳州市市本级、桂林市市本级、天津市市本级、长春市市本级、大庆市市本级、佳木斯市市本级、伊春市市本级、沈阳市市本级。
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区本级、贵州省省本级、山西省省本级、黑龙江省省本级、吉林省省本级、甘肃省省本级、内蒙古自治区区本级以及广州市市本级、柳州市市本级、长春市市本级、伊春市市本级、沈阳市市本级已经实际开展了医保异地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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