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在高新区双马镇的社保宣传周活动中,凳桥村41岁的郭建光说:“参保还是好,以后养老有保障。”
郭建光属于2008年10月1日前被征地转户人员,像他这种情况,可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方式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他需一次性补缴15年,总额为42379.2元。但是,政府可为其补贴3年,即8380.8元。这样,郭建光只需补缴33998.4元。郭建光笑着说,他这就去准备钱缴费参保。
5年来,湘潭着力解决社会保险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给全市百姓交上一份暖心的民生答卷。
积极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从2009年开始实施,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2.1万余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此基础上,今年市政府出台了解决2008年10月1日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政策文件,目前,城市两区正在全面开展宣传动员、摸底核实工作。
积极开展城镇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补建工作。2007年以来,着力开展了对原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城镇退伍军人、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补缴补建工作,共对6万多人进行了补缴补建。
对符合特殊工种、病残职工提前退休条件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全面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共解决3700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以及从事特殊工种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
建立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对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和非公有制企业不稳定人员采取政策引导、分户缴费等办法,促进职工参保缴费,共计为110家企业进行了分户缴费,涉及参保人员1.7万人。
积极做好破产改制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改革社保补贴发放方式,实行“同缴同补”,基本解决了2万名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4050”人员社会保险接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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