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太原市实施新生儿免费医保政策
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截至7月底,太原市已有1251名新生儿参加了医疗保险,569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副科长孟繁龙提醒,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新生儿免费参保,并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希望本市父母尽快让宝宝参加医保。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市医保中心向社会发布了医保惠民新政《关于新生儿参保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新生儿免费参保,并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对于城镇居民中的新生儿来说,考虑到新生儿自出生到办理参保手续需要一个过程,并且新生儿出生后患重症医疗费用大,相关费用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家长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此次出台的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医保待遇报销期限,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到参保缴费的空档期,实现了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
据统计,截至7月底,太原市已有1251名新生儿参保,569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统筹基金支出为147.9万元,政策内报销比例为52%。由于新生儿医保只享受基本医保,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最高限额为6万元。“太原市这一惠民政策还有很多家长不知道,新生儿如果不参保,将无法享受到医保待遇。”孟繁龙说,“不过,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住院费用可追溯报销。已经产生医疗费用,但还未给宝宝参加医疗保险的家长不用担心,可由宝宝监护人到参保的县(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市民报销时须携带:诊断建议书、出院证、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新生儿诊疗手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申请单》。”
据了解,新生儿在取得太原市城镇户籍后,可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不缴费,并领取诊疗手册。每年11月30日前出生的新生儿,须在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12月份出生的新生儿可在下年度办理参保登记。
“新生儿必须取得户籍,是因为只有取得户籍后,新生儿才会有身份证号码,而医保中心则是按照身份证号码给每个人建立账户。”孟繁龙对此解释道。
此外,新生儿出生当年免费享受居民医保,但第二年起则要缴费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每年9月至12月为缴费时间,新生儿家长可直接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太原市规定,每个孩子每年缴费48元(其中基本医疗40元,补充医疗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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