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市区除金融(银行、保险、证券)、电力、石油石化、通信、烟草、房地产等行业以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可申请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住院医疗保险和门诊医疗保险,不包括农民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主管的地税部门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在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缓缴执行期限至今年12月底,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经省政府同意,今年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还实行临时性下浮。具体幅度相当于中小微工业企业缴费统筹部分2个月的额度,采用全省集中减征的方法统一在11月份、12月份操作。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包括循环经济类、节能环保型企业)、对外贸易业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是享受该项政策的对象。据统计,该政策惠及面较广,预计减征社保费用市区达1.28亿元,全市共计3.2亿元。
以上政策首问处室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处,联系人:张长霓,联系电话:89090081(89090082),或联系办公室,联系人:王燕,联系电话:89090028。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