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
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表示,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和住院最高支付限额。
自2013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7万。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先由于城镇居民筹资水平不高,基金“家底”不够丰厚,因此3类群体医保制度整合后,住院报销标准没有完全一致。
政策将惠及约25万人
调整后,“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将分别增加10%和2万元,同“一小”追平。这也意味着,北京所有城镇居民的住院报销水平实现统一。
相关负责人称,此次提高“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水平,是通过增加政府补助标准的方式,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增加40元,个人筹资标准不变。因此,参保人员个人不需要增加缴费。
目前,“一老”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一小”为每人每年100元;无业居民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为每人每年300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估计,该政策将惠及全部“一老”和无业居民约25万人,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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