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医保卡套现”公然开连锁店
医疗保险卡作为持卡人就医或药品消费时身份确认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凭证,原则上不能提取现金或进行转账。然而,在广西南宁,一些人生财有“道”,公然经营“医保卡套现”的“连锁买卖”。
人民东路的街道上,每走几步,就可以看见一些面积不大的店铺,门牌上打着显眼的广告,标有“最高价回收”“医保卡兑现”等等,并附有联系电话。
无独有偶,往新民路方向大约500米,在人民东路和新民路交叉的地方,一模一样的广告牌出现在另一家店铺门前。
顺着新民路走,又一家“换汤不换药”的店铺出现。
笔者拨通广告牌上电话,问是否可以将医保卡兑现,对方说:“可以,你去找药店,按我的要求买一种药,然后给我拿过来,一盒药给你40元。”据称,他卖出去的价格是45元。笔者随后咨询一家大药房得知,这种药品的参考价是63元一盒。
除了公然打广告并经营“连锁店”外,从事“医保卡套现”的“经营者”还在大街上公开“揽生意”。
在人民东路的街道上,一辆白色面包车上张贴着有“医保卡套现”字样的广告牌,最下端附有联系方式,并注明“有人在附近,请打电话联系”。
“对于很少去医院看病的人来说,之所以把卡里边的钱换出来,是因为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是自己的,不看病不买药,那就换出来自己花。”车主说。
一位曾套过现的市民介绍,较之药店,医院的药品普遍比较贵,患者到医院就医后,其中一些人会拿着医生处方,选择到药店购买药品,医保卡在医院派不上用场,最后会选择兑现。另外,部分想买的药不在医保卡规定的范围内,医保卡也有自身局限性。还有一部分人身体素质好,长期无病,医保卡上的钱攒多了也会想着去兑现。
■专家说法法律存在空白
针对医保卡套现的现象,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罗国安研究员解释道,从制度层面上,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医保卡套现”的行为进行约束。国家性或区域性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多是笼统性的决定,缺乏针对性强的规定和限制。
“‘医保卡套现’经营者收购的药品销售到了哪里?相关部门除了加大对‘医保卡套现’现象进行打击外,还应对进药渠道加强监管。”罗国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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