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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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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如下《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单》)《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案件登记备案表》;本人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单、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等。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材料

  (1)填报《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工伤案件登记备案表》;

  (4)本人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单、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医疗费用清单;情况紧急时,就近医疗机构急诊单据,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6)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7)转诊、转院治疗的,要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

  (8)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继续治疗和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要提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9)其他规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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