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城镇医保支付上限达可支配收入6倍
咸阳市通过采取调整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调整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据了解,咸阳市从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取消住院病种目录、扩大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十九个方面对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从而使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城镇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居民、职工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分别达20万元、3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到50%。
此外,2010年以来,咸阳市先后实施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流动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措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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