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什么情形下可转诊市外医疗机构?没办转诊手续在外地住院能报销吗?
答: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1、所患病种属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2、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3、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到国内其他非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
市外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与转出医疗机构同级及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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