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市于2009年底出台政策,市本级统筹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超过1500元的部分,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用于购买本人的商业医疗保险。这不仅从政策方面明确了商业医疗保险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同时也实现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顺延对接,是一项为参保员工提供更全面医疗保障的惠民之举。
目前,我市已开通医保定点的有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两家保险公司,有意购买的市民可致电上述两家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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