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新农合大病保险,是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运作,经过招标,目前已与两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合同。
中标的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每年年初,山东省将通过省级统筹,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照比例拨付给这两家商业保险机构,由他们来具体执行大病保险的相关理赔工作。由于商业保险公司的加入,患者可以享受到更宽泛的医药费用报销范围。
对此,中国人寿山东分公司健康保险部总经理岳文成说,过去新农合只报销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实施以后,政策之外合理的用于治疗的个人承担部分,也纳入了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比如像心脏起搏器,在新农合的疾病医疗是不予承担的,在合规医疗费用里,个人承担部分比例以后纳入大病报销。
根据合同,商业保险公司,每年的实际赔付额度,如果超过了当年的大病基金额度,将由保险公司,对多出部分进行垫付。这样一来,保险公司有权对医院的诊疗行为形成监督,杜绝过度诊疗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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