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的财政支出账单,一串串生动的数字向我们诠释着民生改善的实绩。
2008年到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投入社保和就业财政资金147.2亿元,年末将突破150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15%。2008年—2011年,全市社保和就业财政投入年均增长21%,高于同期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特别是市本级财政对社保和就业的投入占比年均达到26%,成为本级财政支出总量最大的项目。
城乡低保水平大幅提高。五年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80元/人、月提高到505元/人、月,增长1.8倍,累计财政补助资金达11亿元。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000/人、年提高到4480/人、年,五年增长4.48倍,年均增长45.5%,累计财政补助资金3.6亿元。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城市“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1.68万元/人、年和1.2万元/人、年,农牧区五保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6700元/人、年和4300元/人、年,孤儿集中和分散养育标准分别达到1.56万元/人、年和1.32万元/人、年。这些民生指标均高于全国、全区平均增长水平,连续多年保持自治区领先位次。
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城乡。作为自治区工业大市,我市享受养老金人员达20万,在全区人数最多,负担最重,但保障标准始终保持全区前列。五年来,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由1201元/人、月提高到1889元/人、月,年均增长12%,高于国家和自治区增长水平。2009年,我市率先在全区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的全覆盖,仅此一项五年累计新增财政支出8亿元。去年开始,我市又顺利实现了与国家新农保制度的衔接,使得养老保险体系更加完善。
就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五年来,全市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年投入从1.1亿元增加到2亿元,累计7.5亿元,年均增长16%。其中,市本级从2006年开始,每年预算1500万元,今年又增加到2000万元,用于落实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民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补贴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困难群众就业培训和自主创业等项目。累计补助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7535万元,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6500万元,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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