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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计个税”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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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国税总局表态“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后,“大病医保金要缴个税”的话题,在网络上引发质疑。有网友认为是“从救命钱上"拔毛"”。
  Q3大病险计征个税是从救命钱上“拔毛”?

  医保报销金

  不计收个税

  对大病险计征个税是从救命钱上“拔毛”的质疑,熊贵彬认为,网友吐槽“救命钱也须纳税”,是将“购买大病医保保险的费用”和“大病医保为参保者报销的医疗费”两个概念搞混淆了。

  他说,报销的医疗费是个人医疗花费的一部分,所以不可能从花费中计收所得税。

  个案

  一位在外企工作的财务人员尹小姐介绍,在基本的五险一金外,公司为员工缴纳了附加商业医疗保险,主要用于降低基本城镇职工医保中对门诊费用1800元起付的报销门槛。虽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大病险,但公司为员工缴纳的附加商业险种,在财务上全部计入福利费用,一样需要缴纳所得税。

  此外,尹小姐透露,自己和很多同事还用自己的税后收入购买了商业大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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