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市人社局出台了二次报销政策,近期,该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出台居民医保2011参保年度(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期间享受待遇)二次报销具体实施办法,惠及3645人,最高报销21万元,居民医保基金共支付1500万元。《合肥人社》专版上期做了独家报道。近日,一些市民来电来信咨询,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一解答。
问:二次报销范围有哪些?
答:2011参保年度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含起付标准、乙类自付费用)超过2011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0%(即11229.5元)以上的费用,按分段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问:二次报销比例和额度是多少?答:为体现对大病重病患者的倾斜,对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二次报销。报销金额分段计算后累加。报销比例如下:
举例:张某在合肥居民医保2011参保年度内住院两次,共发生医疗费83053.17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费用(含门槛费、乙类药品自付)33881.19元,超过2011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即11229.5元)以上费用22651.69元。
按政策二次报销:2万元以下部分按30%报销5999.7元(19999元×30%);2万—3万元之间部分按33%报销875.39元(2652.69元×33%),累计报销6875.09元(5999.7元+875.39元)。
问:二次报销如何申请?
答:二次报销不需要患者办理任何申报手续。市医保中心直接从信息系统中调取数据生成二次报销人员名单和金额,直接拨付到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的本人账户上。
问:二次报销名单到何处查询?
答:二次报销具体人员名单可登录《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hhfld.gov.cn),在“信息公开”栏中查询。
问:二次报销从何时开始发放?
答:二次报销从2012年12月17日开始陆续发放。
问:如何领取二次报销的费用?
答:曾在市医保中心报销过医药费并已领到徽商银行银联卡的参保人员,二次报销费用将直接汇入本人徽商银行银联卡。
未在市医保中心报销过医药费的参保人员,需到徽商银行科技支行(亳州路58号,柏景湾西大门)领卡: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代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下学生及儿童由父母持户口本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卡。
如本人无法更改银行卡密码或已死亡,由代领人持患者社保卡、户口本、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街道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到市医保中心基金管理科登记,该中心将在登记后两个月内发放。
联系电话:市医保中心基金管理科63536209,居民医保办63536318、6353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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