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的杨娭毑因高血压病在今年3月份住进了长沙市第四医院,共花费了6400多元,原本想通过长沙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但却因忘记按时交保费而“泡汤”了。
“我07、08年都交了保费,每年交60元,但那两年没生病,就感觉医保没派上用场,所以到09年就忘记交了,没想到今年就住院了。如果交了保费,能报销一半啊。”事到如今,杨娭毑和家人都追悔莫及。
长沙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医保科科长杨峻今日向记者介绍,像杨娭毑这样因未及时缴纳保费而无法享受报销待遇的案例,近年来还有很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只有按时投保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这实际上也是权利和义务的问题。”杨峻表示。
多数未按时续保人员是因为“忘记了缴费”
杨峻介绍,长沙市居民医疗保险从07年启动,在每年缴费时期(11月至12月),都有很多人未按时续保。在未续保人群中,应故意规避而未按时续保的仅是极少数,绝大部分都是忘记续保了。其中,又以60周岁以上和18岁以下人群居多。
“60周岁以上老人往往行动不便或者记忆力下降,儿女们应当尽到孝道,及时为老人续保。18岁以下青少年多是因为学校未统一投保,父母又不知道,造成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长沙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医保科也曾试图以语音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市民及时续保,“但已参保人员中愿意留下电话号码的,还不到20%。”杨峻说。
目前长沙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7.6万人,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未及时参保。城镇居民医保科正在制定一份通俗易懂的居民医保手册,详细说明投保的权利和义务,并将免费送至各个社区,希望借此能够唤起市民参保续保的积极性。
市民千万注意:医保有个“等待期”
杨峻提醒市民,有些人虽然按时缴纳了保费,但却未能享受到应有待遇,可能是恰好处于医保3个月的“等待期”。
所谓“等待期”主要分两种。第一种针对新参保用户而言,在首次参保后下个月起,连续3个月内还不能享受各种优惠。也就是说,无论是元月1日还是元月31日新参保,都只能从5月1日起享受待遇。
另一种针对续保用户而言。如果用户在11月至12月缴费时间忘记续费了,在次年前三个月(1月至3月)补足费用的,直接从续费下月起开始享受待遇;若在4月份以后才续费的,也要从下月起经历3个月的“等待期”,即最早也要从8月1日才能享受待遇。
“所以,未避免受等待期影响,市民应在每年11月至12月及时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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