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年度工资总额、退休人员年度养老金总额和参保人员资格审核,办理参保手续;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集计划,依据核定的缴费数额和征集计划拟定征收明细交财务部门和代征机构;办理企业缓缴计划手续,做好缓缴期满的清欠催收工作;负责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办理变更、冻结、解冻、注销手续;负责办理参保单位人员变更及参保单位分立、合并、破产时参保人员划转和保险基金清偿处理;负责对参保单位瞒报少报缴费基数的调查核定并参与处理;负责参保单位、人员有关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定期向参保单位提供个人医疗账户使用情况;负责参保人员有关医疗保险证历、结算卡的发放管理。
(三)医疗监管科
参与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制度;负责拟定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日常监管及综合考核;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疗行为、参保人员结算卡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对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行为的处理;负责参保人员政策规定内的专项门诊、转外地就诊、特殊治疗、家庭病床和长期居住外地等有关手续的审核;负责组织实施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的鉴定;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药费用和急诊等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的审核,定期对费用支出情况统计分析;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库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库的拟定、调整、维护;负责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范围医疗服务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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