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组织开展了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运动健身场馆的资格年审,根据年审结果,从2月25日起,12家单位将被暂停或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根据规定,医保定点机构每年须参加年审,这次市区应参加年审的定点医疗机构为133家、定点零售药店157家、定点运动健身场馆8家,共计298家。年审不合格的定点单位,自通报发布之日起,限期二个月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暂停或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与此同时,因机构撤销或停办、服务条件变更等原因,未参加年审或不正常营业的10家医疗机构、1家定点零售药店和1家定点运动健身场馆,根据有关规定,从2013年2月25日起将被暂停或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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