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徐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为抓手,积极筹措和做好资金安排,切实落实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全社会社保支出达160亿元,增长18%。一是全年累计安排各项补助资金68亿元,落实“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等一系列医改惠民政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位居全省第一。二是筹措落实资金64.09亿元,保证全市30.63万名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三是继续实施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和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等制度,全市拨付社会救助资金11亿元,受益困难群众达50余万人。
2013年我市财政继续加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等支出18.22亿元,同比2012年预算安排增长20.0%,重点支持医保、低保、养老保险、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等制度实施,保障冬季居民采暖、便民早餐示范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