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生儿能够及时参保,第一时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龙口市于去年1月份就开始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年龄段参保范围的全覆盖。
此外,根据政策规定,新生儿在出生后,如果没能及时办理医保,而在这段时间内,新生儿又生病了,那么出院后新生儿的监护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与新生儿关系的户口本原件、新生儿的《医疗保险证》、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补登记及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据该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覆盖面广,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都可以享受。只要是新生儿,如果出生后即发现患病,可以在第一时间享受医保,无等待期,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只有在办理医保后才能享受。“这个政策对俺们老百姓真是有利啊。”市民赵先生在办理手续的柜台前高兴地告诉记者。他的儿子2月份出生,前几日发现异常,经医院检查患病,需花费医疗费近万元,通过这个政策,可为他省下不少钱,缓解了拮据的生活条件。
据了解,新生儿住院时所发生的费用,将按照以下比例报销: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根据医院等级标准支付。一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8%。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元以上部分也由统筹基金支付,报销比例为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