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访
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目前本市正在进行调研,计划完善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建立重特大病的补充医疗办法,重点解决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等若干重大疾病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
按照2011年的统计,参保人员在北京市三级医院的次均住院医疗费用近1。8万元,其中75%左右的费用可由医保报销,个人只需要负担25%。虽然个人负担已经大减,但是对于那些不幸罹患大病的患者来说,由于总数巨大,25%的自付部分仍旧是个不小的数字,再加上很多昂贵的检查项目以及进口药、高价药没有纳入医保目录,不能报销,医疗负担仍旧是他们“难以承受之重”。
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张欣庆透露,这项政策的初步设想是在参保人员已经缴存的社会保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形成一个基金,然后用这笔基金购买保险公司的商业医疗保险。患有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之后,首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减轻一部分负担之后,再通过商业医疗保险进行一个“二次报销”,这样又能减轻一部分负担。目前正在调研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等11种特殊病种。这项政策有望于明年出台。
重特大病补充医疗政策出台后,将成为继医保的普惠报销、补充保险的再次报销、民政等部门的医疗救助之后,市委、市政府为参保群众撑起的第四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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