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可是,在利益的驱使下竟然有人盯上了本属于社会共享的“蛋糕”。
公务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骗取医保基金,实属不该。医保基金俗称“救命钱”,可见对老百姓来说是多么重要,骗取医保基金,把本不属于自己的钱占为己有,明显的侵害了别人的利益,不利于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这种“监守自盗”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破坏了医保基金的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秩序,还使公务员的自身形象大打折扣。
骗取医保基金,出了公务员自身的问题之外,还暴露出医保基金的监管漏洞。据卫生部门统计,我国各种形式的医疗浪费约占全部医疗费用支出的20.0%左右。有些领导干部无视规定,把医保基金看成自己的“私人银行”,想挪用就挪用,认为只要是政府管理的资金就可以随意调用。例如,2006年11月23日国家审计署公布查处违规社保资金71亿元。还有一些医疗机构,为了经济利益,出示假病历、假发票骗保。
医保基金关乎民生,制定医保基金使用制度势在必行。制度中制定出规范、细致的医保基金使用标准。然后,按照规范、细致的医保基金使用标准制作计算机程序,用计算机程序控制和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使用制度来避免出现骗取医保基金的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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