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办大病救助?
市民王先生:我家是低保户,我的孩子突然患上重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请问,我该如何申请办理大病救助?
魏都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复:申请办理大病救助分以下几步:
1.患者本人或家属向辖区居委会递交申请书;
2.居委会评议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核实、签署意见后报魏都区民政局;
4.魏都区民政局调查、核实、审批后,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市民王女士咨询:我们是郧县人,父亲目前在市人民医院做手术,因为家庭贫困,我想申请大病救助,请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市民政局回复: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为: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乡低收入家庭;
(3)、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5)、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或经民政部门审定因患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对象。
大病救助申请:医疗救助采取个人申请,村(居)民代表评议,乡镇(街办)审核,民政部门审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财政部门监督救助资金使用的管理体制。
其中个人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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