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14日透露,南京将提高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财政补助标准,老年居民的筹资标准提高120元,其他居民的筹资标准提高60元,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提高80元。筹资标准提高了,意味着居民的医保报销待遇水平也将随之水涨船高。
据介绍,南京将上调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财政补助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今年下半年,南京提高了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大病、门诊及生育医疗费用,一年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22万元提高到29万元。参保人员每连续参保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36万元。
大病重病二次报销比例提高
另外,今年下半年南京还将提高患大重病居民的二次报销力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制度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3万元以上部分,居民医保基金补助比例由40%提高到45%,补助金额上限为每人每年4万元。对于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补助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50%。患大重病居民可以在今年年底时向南京市医保中心申请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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