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参加医保的市民注意了,合肥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7月1日起将正式启动。合肥市人社局昨日介绍,该市日前展开会议已就参保进行动员,另外,为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从10月1日起,该市将提高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类低保住院最高可报销95%。
普通居民和学生参保时间确定
学校因招生原因推迟入学的可在学生入学时办理参保登记。参保方式与去年相同,即在校学生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其他居民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时须提供户口本、1寸彩色照片1张(或携带城镇居民医保卡)。
在校学生、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居民(1994年9月30日后出生)、A证低保人员、重症残疾人员、五保户缴费标准为30元;其他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按规定,2012年参保人员登记缴费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时间从2012年10月1日起到2013年9月30日止。今年12月21日开始陆续发放首次参保人员的医保卡。暂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
医保报销比例最多提至80%
人社部门介绍,根据该市日前下发的最新通知,从10月1日起,该市将提高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0%、65%、75%分别提高到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60%、75%、85%分别提高到70%、80%、90%。
参保人员异地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40%提高到50%;属于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异地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0%提高到60%。原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一年后,缴费年度每增加一年,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2个百分点,累计增加比例不超过10个百分点的激励办法仍保持不变。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累计最高不超过95%。另外,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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