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上海医保: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可以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未按规定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三个月的,按此规定执行。
原参加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城镇在职职工和原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在中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的三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医保登记将截止,过期未办影响大
记者从上海医保办获悉,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将于本月28日结束,如果逾期还未办理城镇医保登记缴费的,今年的医保待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记者在江浦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看到,前来办理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市民络绎不绝,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天是专门来为孙子办理医保的,其实他早就想来办理登记缴费了,但孙子的户口薄却一直找不着,考虑到登记缴费马上要截止了,今天匆匆去派出所开了户籍证明,才赶来把孙子的医保给办了。
据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将于本月28日结束,2月28日之前办理登记缴费的,医保待遇将立即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如果逾期,也就是2月28日之后再来办理登记缴费的,将会有3个月的等待期,只能等3个月的等待期满了之后,缴费居民的医保账户才能开通,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值得提醒的是,新生儿和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不受3个月等待期的限制,随时可以参保登记。如果有还未办理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市民,请带好户口薄、身份证、社保卡,尽快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市民可拨打上海医保热线962218咨询,也可以登陆上海医保网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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