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大笔的治疗费用只能报销一部分。如何才能得到更多的医疗补偿呢?”日前,家住遵义县枫香镇的李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询问,自己办理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面对每个月所承担的巨额医疗费,李先生希望能够得到二次补偿,想了解二次补偿的具体条件以及申办方法。
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他在遵医附院检查时发现自己患上尿毒症。如今,每周都需要在医院做两次透析,每个月的医疗费高达7000多元。由于家庭生活困难,李先生一家已无力负担巨额医疗费用。不过,他之前已经办理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果能进行二次补偿的话,家里的负担会小一些。
针对李先生所说情况,记者联系到了遵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兴伦告诉记者,根据2009年遵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二次补偿实施方案,2009年的参合农民年度内单次或多次自付住院医药费用超15000元,即(医药总费用减去年度内已补偿费用之和)≥15000元,并且年度内已补偿费用之和未达年度封顶线60000元的个人可申请大病二次补偿,符合条件的最低补偿比例为20%。申请时,需本人提供参合农民《合医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镇乡合医办办理。另外,贫困、优抚、五保、残疾对象凭民政局、残联等单位的在册档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补偿可增加10个百分点,连续4年参合的,同等条件下上浮3个百分点。但总封顶线不超过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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