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养老、医保费用可否按月缴费,到什么地方缴费?针对市民对个人参保的提问,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昨天集中进行了解答,按规定,该市个人缴纳养老、医保费,可选择按月、季、半年、年4种缴费方式预缴。
劳动部门介绍,选择按年缴费方式缴费的,社保费缴费年度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不同于自然年度1月至12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应在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内缴费,不得逾期,否则视为跨年度缴纳,需加征利息。医疗保险费应于每年7月1日至24日间到徽商银行缴纳。选择按半年缴费方式缴费的,养老保险费在上、下半年中任何月份均可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则必须在每年1月和7月的1日至24日间缴纳,否则会影响医疗待遇享受。按季度缴费方式缴费,养老保险费在每季度中任何月份均可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则必须在每季度首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1日至24日间缴纳,否则会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个人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于次月1日至24日,持《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申报表》到合肥市徽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徽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窗口给参保个人出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卡》,并记载个人缴费情况。
个人再次缴纳养老保险费需先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后再到徽商银行缴费;个人再次缴纳医疗保险费不需办理申报手续,到期后直接去徽商银行缴费。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可到合肥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办理(地址:庐江路130号,市劳动保障局原大楼一楼,联系电话2627697);也可到户口所在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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