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沈阳市沈河区退休职工张女士因急病被子女送往盛京医院就医。由于当时情况紧急,家属在急诊时未给患者办理医保手续,经诊断后医生建议张女士入院治疗。张女士患有糖尿病,平时也常常需要静脉注射治疗,张女士的丈夫刘先生致电医保局询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补办医保手续,可否在出院后为张女士申请家庭病床?医保可否为家庭病床支付费用、报销比例为多少?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政策咨询处处长王宏介绍说:"张女士可以进行医保手续的补办,但是补办手续必须在入院后3日内进行。医保对在一定范围内的家庭病床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65%。"
据了解,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等特殊原因未持医保IC卡和就医手册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登记备案,并于3日内提供医保IC卡和就医手册,补办医疗保险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垫付医疗费用退费手续。参保人员逾期不办理手续,则住院费用自理,对不持卡、证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不予结算。
因为张女士所得疾病为糖尿病,如果张女士经医生鉴定已经有了并发症的话,就属于治疗型家庭病床的治疗范围,如果没有医保将不能为其家庭病床费用进行报销。
据了解,参保人员符合住院条件、本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到定点医院住院确有困难确需系统治疗的患者,经主治医生提出申请,报市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建立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确因病情需要延长的,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治疗型家庭病床的病种有四种,分别为:糖尿病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及并发症、慢性肺心病、癌症(晚期)。
张女士如果想要办理家庭病床,可以选择离家较近的定点门诊进行,这时需要办理市内转院手续。首先由所在医院(盛京医院)提出转院申请,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登记,申报登记成功后,患者持原治疗医院转诊单可直接到转入医院进行治疗。转院申请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按照重新住院处理,但患法定传染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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