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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困难群体可获医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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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的困难人员,其个人应缴纳费用由广州市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其个人缴纳费用由广州市医疗救助金按当年居民医保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予以资助。

  广州市民政局近日通过该局官网公布《广州市资助困难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提出了六类困难群体可以获得政府资助参加医保

  征求意见稿提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资助困难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相关活动(包括新增参保和年度续保)适用本办法。困难人员范围包括: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本市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本市持证重度残疾人;本市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或(在职)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的困难人员,其个人应缴纳费用由广州市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其个人缴纳费用由广州市医疗救助金按当年居民医保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予以资助。农村困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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