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出院时,只用交自己承担的那部分费用。其余费用则由医院垫付,再由医院与医保结算。试点近一年,人们担心的患者逃费并没有发生,逃费患者尚不足1%,但医保预付费尚不到位。
今年65岁的重庆铁马集团退休工程师张靖,曾患肺癌,经治疗已有好转。去年夏天,她老是觉得胸口闷,不舒服,担心旧病复发,于是来到重庆市中医院复诊。“入院时,交了1000元押金。”张靖说,住了10天院,一共用了17562元。出院时,医保就直接报了1.3万元,自己只付了4000多元。“不用再为报账跑路,方便多了。”张靖告诉记者,5年前,她住院动手术时,就是先垫付的钱,事后再跑医保报销,麻烦得很。
据了解,以往重庆市市民住院,都得自己先垫付费用,等出院后再到医保进行报销。从去年5月起,重庆市职工医保开始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即病人在出院时,只用交自己那部分费用,其余则由医院垫付,医院垫付的费用再与医保部门结算。去年12月8日,居民医保也实施该制度。
医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后,有没有逃费现象?重庆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从各医院反馈的情况来看,这种现象是存在的。不过,按住院患者比例来说,不足1%。“逃费的患者大部分是自费病人,主要包括一些‘三无’人员和一些家庭贫困人员。”
“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好似一枚硬币的两面,一面要求医院认真诊治病人,另一面也对患者的诚信提出了高要求。如果医生有意给患者使用价格过高的药品,这种以药补医的政策如何规范;如果患者出了院,没去结清费用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都需严格的制度设计。
重庆金马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武斌认为,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出发点很好,可以缓解医患矛盾,但目前国内没有建立系统的诚信体制,患者逃费可以没有任何成本。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在全国建立健全诚信体制。患者如果逃费,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出现不良记录,将来就医、贷款、消费、申请入学、就业都会受到影响。此外,国家可以从医保中划出部分资金,成立基金,用于救助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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