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高新区劳动保障部门发布信息,自2013年4月1日起,在不降低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前提下,该区基本医疗保险将全面纳入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体系。此举不仅将给辖区参保人员带来更多便捷,也将使医保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原高新区医保就医卡全部换成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后,我区所有医保参保人员都可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看病,与市区居民享受同等就医服务。”该区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也就使得该区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补助待遇”无需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只要经区社保中心定期审核确认补差待遇后,直接打入本人“市民卡”的银行账号中。
据了解,自4月1日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市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后,该区参保人员除可享受与市区居民同等医疗保障待遇外,还将保留享受区医保门诊医疗补助、家庭病床及住院特殊医疗救助等待遇项目;享受2013年度新增的市社会医疗年度救助及自费救助补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门诊待遇由每年300元提高至每年300元至500元。门诊医疗补助的门槛也将大大降低,自负段金额由600元降低为200元;对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自负段以上至2500元限额(女满55岁,男满60岁以上参保人员的3000元限额)分别调整为2000元、2500元。此外,在生育医疗待遇方面,将新增加定额发放居民生育产前检查补贴300元;且可继续享受高新区意外伤害及身故险、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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