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此间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该市补充医疗保险正式启动,补充医疗报销对象为全体参保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在珠海就读的子女也纳入了保障范围。
据该局官员介绍,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着重解决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问题。与中国其他城市出台政策不同,该市出台的政策不仅将城镇居民和农民纳入保障范围,还将31。9万名异地务工人员,及包括在珠海上学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27。9万未成年人纳入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据了解,补充医疗保险是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对原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进行再报销。记者当天在珠海社保中心服务窗口采访到一位申请报销的刘阿姨,她去年发现患了卵巢癌,治疗过程花了19万元人民币,其中4。4万元属于自付和自费部份,按新出台的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0000元以上的部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累计自付2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报销70%”,刘阿姨这部分费用还可以再报销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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