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前我市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的疾病只有糖尿病伴有严重并发症、慢性肝炎功能明显改变及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心功能不全(心衰Ⅱo以上)、肺结核活动期、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介入、搭桥术后抗凝治疗和精神病9种。此次新增加的15种慢性病分别为:脑出血留有严重后遗症、脑血栓、脑梗塞留有严重后遗症、冠心病(陈旧性心梗)、艾滋病、脑支架、肾支架、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银屑病、白塞氏病、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高血压Ⅲ期和经医疗专家小组鉴定可列为规定病种门诊医疗的其他疾病。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市医保中心填表申请,经人社部门组织医疗专家鉴定合格者,发给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证。按规定,我市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400元,超过400元以上部分,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基金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3000元(不含个人支付金额)。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基金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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