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天津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初稿已经起草完毕,近日正在送交各部门研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今年年底天津将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天津将在488家医院范围内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据有关人士透露,天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要开创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的新局面;要在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深化内部改革、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扭转以药补医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使药品生产流通的市场秩序有更大好转,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据天津卫生部门介绍,天津目前各类卫生机构2983家,其中各级卫生院、医院、社会办医院488家。
据《中国劳动保障报》报道,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其实质是医疗消费利益的一次调整。改革后,职工看病由过去公费、劳保医疗时单位全部报销,改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相应比例。也就是说,职工看病个人要掏钱了。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是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使医疗消费水平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使职工不至于因病致贫。在新的医保制度下选择医院,同过去公费、劳保医疗时相比,范围更大,选择性更加灵活。参保职工可以在当地医疗保险部门所公布的全部定点医院中,根据离家和单位的远近,医院的服务质量、自身病情和个人喜好等,选择三四家定点医院,作为自己的“定点医院”。对于自己选择的定点医院不满意的,一年后还可以调整。而且,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过去公费、劳保医疗有一个不同是,患者购药不一定非在医院里,也可以到定点零售药店里去购药。根据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上的资金,既可以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用于支付住院期间发生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还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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