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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医保报销封顶线提高至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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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4月1日起,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的封顶线从28万提高至34万元,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仍可报销80%。小城镇医疗保险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参照上述精神,均维持2012医保年度标准不变。

  上海2013年度医保"封顶线"从28万提高至34万元

  今年4月1日,上海医保进入2013医保年度(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起,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从28万元提高到34万元,"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仍可报销80%。

  此外,2013医保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2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的标准也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2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小城镇医疗保险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参照上述精神,均维持2012医保年度标准不变。

  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标准,可以登录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

  2013医保年度转换相关政策问答

  1.2013医保年度的起止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2013医保年度自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2.2013医保年度哪些标准作了调整?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起,本市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及小城镇医疗保险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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