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市社保缴费基数正式公布: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14076元,下限2815元。
市人保局昨天下午正式公布了2013年本市社保缴费基数。在这其中,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
据市人保局介绍,此次缴费基数的上限14076元是根据去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制定,而下限的2815元,则是根据去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制定。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自行缴纳。
需要提醒的是,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比例,根据规定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逐步过渡,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此外,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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